中俄核电“暗战”
田湾核电站开启了中俄核电合作的先河,但双方合作的继续深化是资金技术需要,还是其它能源合作的筹码?
文|本刊记者王晓夏
“9月份中俄两国核分委会达成一致后,(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可能要正式开挖了,但一切要等到9月中下旬才有最后结果。”中核集团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能源》杂志记者,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谈判即将结束。
3、4号机组是田湾核电站的二期工程,与2007年投入运营的1、2号机组一样,使用俄罗斯的核电技术,并由俄罗斯核电建设进出口公司(下简称“俄核建”)负责承建。
“如果前期机组开始运行后,后期工程再启动,开挖时的土工爆破作业很可能会影响已经运行的发电机组,而且这样操作也会影响效率。”田湾核电站前总工程师马一向《能源》杂志记者解释道。
那么,原本可以提早操作的项目,为何推迟到了2011年才开始启动?
江苏核电的“绣球”
事实上,中俄关于二期工程的谈判早已启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双方一直围绕着价格问题互不相让。一期工程建设时,世界核电市场处于低潮期,俄方开具的价格相对低廉,但2000年后核电市场逐渐复苏价格自然难以维持在最初的水平,俄方在很多设备上的报价比建设1、2号机时的价格翻了好几倍。
“俄方报价高,也是相对的,相对欧美同类型核电设备算是便宜的,但相对于一期项目而言确实贵了很多。当时我们很多人心理也很难接受,因为田湾一期工程是俄罗斯核电工业在苏联解体后的第一个海外订单,我们帮助俄罗斯核电工业重新在国际市场树立了威信。”马一向记者说道。
据其介绍,当时俄罗斯为了推进田湾工程在中国的启动,不但报价相当低廉,而且向中国提供了年利率只有4%的低息贷款。当时中国每年只需要支付实际发生费用的9%,在核电站发电3年后,剩余欠款分十几年还清。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每千瓦时的投资成本只有不到1600美元,如果不是俄方拖延工期,建设成本还要更低。
二期工程只是一期采用技术的翻版加改进,但俄方报出的价格却比一期工程高出了一倍,这让中方心理难以承受。就在谈判陷入胶着的时候,中方果断抛出了三期5、6号机组建设这一“香饵”做筹码,希望俄方能做出让步,毕竟在田湾核电站的规划中将要建设8个机组。
2009年江苏核电果断将5、6号机组建设计划上报发改委,当年8月,国家发改委就做出了批复,同意江苏核电开展新建机组的前期电厂外部建设和选址工作。
为了表明中方的诚意,中方工作人员在选定的地点进行了初步开挖,示意中方希望谈判早日结束,工程尽快展开。
“挖只是做个样子,不能挖太多。挖太多,俄方会认为你铁了心要使用俄方技术,更不会做出让步了。”前总设计师马一回忆道。
“绣球”抛给了俄方,俄方也顺势做出了积极回应。
两个月后,俄方做出姿态,作为俄核建母公司的俄罗斯原子能集团公司(Rosatom)和中核集团签署了一份意向书,双方同意就3、4号机组交予俄方承建,双方共同成立专职团队来负责洽谈价格事宜。
但随后的谈判,俄方抛出的价格底线并没有落到中方的心理承认范围内。此时,江苏核电失去了耐心,“绣球”开始变成了给予俄方重击的铁球。
“铁球”下妥协
5个月后,也就是2010年3月1日,中核集团向外界宣称,田湾5、6号机组的建设项目转交给了中国核电工程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商的中国核电工程公司,将使用国产二代半技术进行5、6号机组的建设,完全走自主化路线。
这一动作无形中也清晰地告诉俄方,如果最终谈判无法达成妥协,那么二期3、4号机组也可能放弃原先俄方承建的计划。事实上,中方在田湾项目的原则是购买“容量”,不引进“技术”。在这个基础上,由俄方承建3、4号机组是早已决定好的,从后期投产的1、2号机组的运行情况来看,俄罗斯核电技术还是具备一定的优势。
“我们曾经把自己的二代半技术的每千瓦造价告诉给了俄方,但是他们根本不信。事实上,投资我们国产的核电技术更具经济性。”马一向记者说道。
在中方的施压下,俄方迅速做出了让步。2010年3月底,中俄双方在莫斯科达成并签署了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的总体框架性合同。
“二期工程谈判一开始,俄方要价35亿美元,在长时间讨价还价后谈到了13亿美元。和俄方几乎完全负责一期工程不一样的是,二期工程俄方只负责核岛等核心部件的建造,而中方负责常规岛等外围设备建造。中俄双方负责的工作比例为7:3,中方负责了大部分工程。”江苏核电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道。尽管俄方在价格上做出了让步,但据俄政府官方报纸《俄罗斯报》引述俄专家的观点,认为俄方在田湾二期项目中收益依然高于俄罗斯国内的核电项目。
事实上,中方也做出了妥协。中方同意了此前俄方一直想更换掉的国家债务偿还模式。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为了建设田湾核电站,俄方向中国提供了25亿美元的政府贷款,在偿还模式上中方可以选择向俄罗斯出口基础原材料、粮食和生活日用品来抵消债务。当时俄罗斯刚刚从苏联解体中走出,国内物资匮乏,对此债务偿还模式也没有异议。
如今俄罗斯经济好转,按这一偿还模式,中国提供抵消债务的产品难以真正满足俄罗斯经济发展的需要,直到2010年年中,中国大约只偿还了7亿多美元。后期俄罗斯曾多次提出改变这一偿还模式,但是中方并没有同意,同时中国也不愿支付因俄方拖延工期所造成的贷款利息。
这些争执在双方的妥协下有了进展。2010年6月,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访华,中俄双方签署了核电技术设计合同,11月份中俄双方又签署了二期工程的施工合同。
今年6月27日,双方又在北京签署了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这份名为“23号附件”属于工程施工合同一部分。该协议不仅规定了商业合同以及支付条款,并且明确要求工程合同最迟要在8月份正式开始生效,工程开始融资和采购设备。
基于这一合同,8月9日,中方也完成了国内行政审批程序的最后一步,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并获得了商务部正式下发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
就在3、4号机组开工在即的同时,原先“震慑”俄方的5、6号核电机组的“自主化建设”却陷入停滞的困境之中。原因是在于年初日本福岛核电站泄露后,国家叫停了国内在建的二代核电项目,所幸田湾二期工程不在被叫停的项目之列。
俄系技术成“鸡肋”?
今年5月,国家核电安全专家小组对全国已经运行的核电机组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最后一站检查了田湾一期工程的1、2号机组,并对俄罗斯的AES-91技术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一些参与田湾核电建设的俄方核电专家在俄国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信誓旦旦地保障已经运行的田湾1、2号机组是中国境内最安全的核电站。
AES-91被国内大部分专家认定为二代半技术,并非三代技术。世界范围内,很多三代核电技术事实也是从二代核电技术基础上发展而来。俄罗斯的AES-92、乃至印度所采用的最新型的AES-2006,其技术核心也都建立在AES-91反应堆技术的基础上,只是改进了外围非核设备,增加了安全设施。
尽管中方曾有人设想引进俄罗斯在AES-91基础上开发的三代核电技术——AES-92技术(AES-92技术已经通过欧洲用户要求(EUR)审核通过,于2007 年4 月颁发了认证证书,承认其为三代核电技术),但是由于双方此前在价格问题上僵持不下,这一设想最终作罢。而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继续沿用AES-91的二代半技术。
事实上,中方没有选择采用俄三代核电技术并非仅仅是价格上的考虑。
—–《能源》